主講:蔡茂堂牧師
重建系列 (八):失和 (discord)
經文:尼希米記第5章1-19節
5:1 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,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。
5:2 有的說:我們和兒女人口眾多,要去得糧食度命;
5:3 有的說:我們典了田地、葡萄園、房屋,要得糧食充飢;
5:4 有的說:我們已經指著田地、葡萄園,借了錢給王納稅。
5:5 我們的身體與我們弟兄的身體一樣;我們的兒女與他們的兒女一般。
現在我們將要使兒女作人的僕婢,我們的女兒已有為婢的;
我們並無力拯救,因為我們的田地、葡萄園已經歸了別人。
5:6 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,便甚發怒。
5:7 我心裡籌劃,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:
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!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。
5:8 我對他們說: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,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;
你們還要賣弟兄,使我們贖回來嗎?他們就靜默不語,無話可答。
5:9 我又說:你們所行的不善!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?
不然,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。
5:10 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;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。
5:11 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、葡萄園、橄欖園、房屋,
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、糧食、新酒,和油,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。
5:12 眾人說:我們必歸還,不再向他們索要,必照你的話行。
我就召了祭司來,叫眾人起誓,必照著所應許的而行。
5:13 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,說:凡不成就這應許的,
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,直到抖空了。
會眾都說:阿們!又讚美耶和華。百姓就照著所應許的去行。
5:14 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,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,共十二年之久,
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。
5:15 在我以前的省長加重百姓的擔子,每日索要糧食和酒,
並銀子四十舍客勒,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;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。
5:16 並且我恆心修造城牆,並沒有置買田地;我的僕人也都聚集在那裡做工。
5:17 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,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。
5:18 每日預備一隻公牛,六隻肥羊,又預備些飛禽;每十日一次,多預備各樣的酒。
雖然如此,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,因為百姓服役甚重。
5:19 我的神啊,求你記念我為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,施恩與我。
講道大綱:
I. 引言:第五縱隊 (Emilio Mola 1936)
II. 猶大人的失和
1. 兒女成群糊口不易 (尼5:2; 創45:11)
2. 遭遇饑荒典當田產 (尼5:3; 創47:20)
3. 稅負過重押田貸款 (尼5:4; 拉4:20)
4. 償債無力賣女為婢 (尼5:5; 太18:25)
5. 貴冑官長放貸高利 (尼5:7; 結22:12)
III. 尼希米的處置
1. 義憤填膺 (尼5:6; 約2:17)
2. 深思冷靜 (尼5:7a; 箴16:32)
3. 當面指正 (尼5:7b; 太18:15)
4. 兄弟之情 (尼5:8; 羅9:3)
5. 公開挑戰 (尼5:9; 加2:14)
6. 免息歸還 (尼5:11; 利6:4)
7. 承諾起誓 (尼5:12; 民30:2)
8. 同心敬拜 (尼4:20; 尼8:6)
IV. 尼希米的榜樣
1. 願捨棄權利 (尼5:14; 林前9:12)
2. 拒隨波逐流 (尼5:15a; 太7:13)
3. 會敬畏上帝 (尼5:15b; 伯1:1)
4. 肯投入侍奉 (尼5:16; 徒22:3)
5. 能慷慨分享 (尼5:17; 路14:13)
6. 只求神記念 (尼5:19; 太6:4)
V. 結論: 追求和睦、建立德行 (羅14:19)
【默想】
1. 尼希米重建城牆遭遇最大的困難為何?
2. 尼希米如何處置猶太人彼此間的失和?
3. 我們可以從尼希米學到那寫屬靈功課?
【金句】
所以,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
(羅14:19)
2009/09/19
重建系列 (八):失和 (discord)(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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